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发生了交通事故,对方负全部责任,导致我头部受伤,我如何要求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是对方的保险公司赔偿还是对方的车主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1 09: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意见】
    交通事故对方负全责的,可以直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及财产损害赔偿等,具体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超过保险限额的,肇事方个人赔偿。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残疾赔偿金;
    7、被抚养人生活费。

  • 1.交通事故如何赔偿对方?
    1.交通事故责任另一方的赔偿如下:
    (1)先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再按责任计算;
    (2)对方的修车费和医药费从对方的交强险中扣除,另一方的修车费从对方的交强险中扣除,剩下的再按责任划分计算。一般责任为70%,次要责任为30%。
    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1、交通部门现场调查;
    2、交通部门事故鉴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对调解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