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到乡村民政所开具贫困证明需要带哪些证件?

2023-06-21 09: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贫困证明办理流程: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去当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贫困证明,然后再去乡镇盖章,去民政部门盖章。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法律分析:
    一、贫困证明怎么开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二、贫困证明在哪儿开
    贫困证明是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的。
    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城市人口由社区居委会证明,上报街道办事处核准农村人口则由村委会证明,报乡政府核准。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九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 农村户口的,贫困证明一般由村委会开具,去乡镇盖章,再到县民政部门盖章。城镇户口的,贫困证明一般由居委会开具,去街道办盖章,再到上级民政部门盖章。贫困证明中要写清楚姓名,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不规范简写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贫困证明中要出现“家庭经济困难”等词句。贫困证明要求用用黑色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要写清楚贫困原因。情况要真实无误,不要弄虚作假。法律依据:《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六条: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但应当提供相应证件或者证明材料: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2、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保障金或者生活困难救助金的
    3、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
    4、因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因素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的
    5、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
    6、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
    7、主张因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
    8、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