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小商店被查到有过期的洗护用品,差不多有700多元,东西已经没收了,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处罚?

产品质量
2023-06-21 10: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应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一)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产品,要根据产品或财物的不同性质和种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财物,应当返还;没有被侵害人的,上缴国库;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危险品应当销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
    对收缴和追缴的财物,经原决定机关负责人批准,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属于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财物,应当及时返还;
    (二)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三)违禁品、没有价值的物品,或者价值轻微,无法变卖、拍卖的物品,统一登记造册后销毁;
    (四)对无法变卖或者拍卖的危险物品,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组织销毁或者交有关厂家回收。
  • 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尚不够成犯罪的,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对当事人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