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区公共面积被占用,无人管理,找谁

业主维权
2023-06-21 11: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占用公共区域如何投诉的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讨论:
    1、若是被人占用的是同一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
    2、若是被人占用的是街道上的公共区域,比如:街道的公园,人行道等等,可以向城管投诉。
    法律依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居民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1、在道路、楼道等公用部位堆放物品的;
    2、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区域或者私自设置地锁等设施的。
  • 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后,由城建或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先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拒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依法强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法律分析: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后,由城建或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这种行为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先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拒不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依法强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