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在我满月前离婚了。我今年21岁。我从小就没有见过我的父亲,也没有得到任何父亲的抚养和照顾。现在我母亲在大学的经济能力不能提供我的大学费用。我想问一下,我可以回去找我父亲要求我18岁以前的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6-21 11:5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上大学后抚养费还需要支付。虽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情况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 父母离婚后,一般不需要支付孩子上大学的费用。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子女上大学一般情况下无权再要求抚养费。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是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以及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如果父母有负担能力应当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