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请假向直接领导和直接领导的上级领导解释请假原因,两位领导已通过审批,但行政部门必须了解请假原因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1 12:08: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单位有正常的请假规定和流程,有事请假符合请假规定和流程的,领导不批可以投诉或者仲裁维权。要有合理的理由和程序去请假,如果理由充分符合劳动法范围,若领导不批,也涉及领导是否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 法律分析:针对以上遇到的问题,员工可参考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如果公司无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自我进行书写请假条以及请假过程录音,进行事假外出;如公司有规章制度活员工手册,可拿着作为请假的依据,公司自己定的请假相关的公司制度,有理有据来请假。如公司仍不批准,最后还扣工资,为难员工,若果真属公司领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法,注意任何环境进行录音将事件过程记录保证有证据,可以去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委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