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朋友让我去接她,我接到她以后,回家的路上摔了一跤,两个人都摔伤了,他觉得我全责,请问她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1 12: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为准
  • 如果承揽关系中的承揽人致第三人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人需赔偿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送朋友出了车祸除非能够举证朋友对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不然由你承担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