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做贷款,银行需要紧急联系人,找我帮忙,我需要承担些什么责任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21 12: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如下:
    1、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
    2、贷款紧急联系人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担保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贷款紧急联系人也不同于贷款担保人,不需要对还款承担担保责任。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无意成为紧急联系人,被骚扰怎么办
    1、成为紧急联系人时,不要慌张。
    通常情况下,贷款机构会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要求其通知借款人还钱,这时可以跟他们说并不认识所谓的借款人;
    2、如果借贷机构一而再再而三的骚扰,甚至寄来恐吓书。这种情况下,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首先将电话聊天记录保存下来,然后保存好恐吓信。
  • 银行贷款的紧急联系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紧急联系人并不是担保人,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则需要根据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
    贷款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借款人时候的选择,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义务帮借款人偿还贷款。
    在办理信用卡的时候,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但是对于紧急联系人的身份,并没有严格的规定。
    理论上,既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同事,甚至可以是不认识的人。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是在债权人联系不上债务人时,债权人向紧急联系人了解债务人的情况,紧急联系人不对债务人全程承担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和担保人有区别的,自身并没有签订任何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协议书。
    且很多用户在申请的时候填写紧急联系人并没有通知到当事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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