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因为公司原因给员工正常工作日放假,扣工资是不合理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1 12: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对劳动者进行罚款,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只是规定“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扣工资:劳动者请事假;劳动者无故旷工;劳动者违反了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因本人的原因而给公司造成其他的损失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公司放假不给员工工资是不合法的。
    1、不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而造成公司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若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的周期,如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不能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
    3、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则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