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上班的地方,口头承诺第三个月的底薪会涨,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并没有,(我已经离职)
-
-
涨工资并不是法律规定必须要涨的。一般如果要涨工资的话,需要和公司进行协商。因为在入职的时候,
合同就已经约定了工资,不涨工资并不算违法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涨工资申请,由劳动者本人口头或者书面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书面形式的,申请书应当写明员工个人等基本信息、现在任职的岗位、申请涨工资的理由和依据并落款。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