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购买的新房在装修时因为封阳台影响外立面形象,整栋楼住户被物业告知需要由一家装修公司统一对阳台进行封阳台处理,经本栋楼住户同意签字后,通过物业指派的公司(即小区封霸)进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本栋楼多家住户的阳台下雨天就开始漏水,多次通过物业协商都不能解决该问题,并且因为泡水已经对装修好的房子内部造成了损坏(地板泡水,墙面发霉等)。 因为我们的费用已经交清,无法很好的制约施工单位前来维护,我相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起诉该施工单位及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对该问题是否有联代责任?

2019-05-26 08:22: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外销房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储备金作为房屋大修及公共设备大修理费用,日常管理不能动用这笔费用,储备金在房屋所有权能转移物业管理部门不予追回,由房屋所有人之间自行转结。  房屋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添置的费用;  公共部门的水、电、煤气、建筑的费用;  公用部位的清洁、上门收集清运垃圾和清洗蓄水池等费用;  护花利草、保安服务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所需的日常开支、管理人员的薪金,以及管理必要的利润)。
      其他物业管理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业主与物业公司存在一个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违约;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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