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帮信罪,所有的银行卡都被冻结了,我该怎么办?

2023-06-21 14: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申请调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多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立案侦查的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争议的,按照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的原则,协商解决。
    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共同上级公安机关指定有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银行卡被公安冻结可以配合公安调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在届满前可延期一次,期限届满后,银行卡自动解冻。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
    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
    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相关知识:
    1.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
    2.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
    3.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
    4.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
  • 如果当事人的银行卡是因为涉嫌违法犯罪而被冻结,公安机关会找持卡人协助调查,当事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如果能证明当事人确实不知情,可以当场解冻。如果为了破案需要,当事人要等到案件结束,账户会在期限内解除冻结,一般是六个月的时间,到期冻结的银行账户就会自动解冻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银行卡被冻结后,可以查询卡内的余额,但不能使用一些正常的查询渠道。银行卡被冻结后,银行卡无法通过自动取款机查询。因为提款机会直接显示卡已被冻结。持卡人可拨打发卡行服务电话进行人工服务,请客服帮助查询,或携带储蓄卡和身份证到办卡的银行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四条【自诉的提起和受理】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章侦查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
    【侦查的一般要求】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
    【预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申诉与控告权及其处理】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二、刑事案件受理流程是什么
    1、拘留,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2、逮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