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电动车违章和电动车撞了,但是我受伤了,对方无伤,车子坏了我还需要赔他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1 14: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撞人骨折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人没有过错的,由电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电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责任人驾驶电动车撞人导致受害人骨折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种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而产生的的误工费。《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当事人被电动车撞到了腿的,如果受到了损害,可以要求赔偿,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如果并未受到损害的,则不可以要求赔偿。侵权赔偿需要受到实际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