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弄丢了怎么办啊

2023-06-21 15: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身份证丢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领人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簿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2、申领人带着需要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
    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4、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5、收到通知后,领取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异地如何办理身份证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 丢失了身份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对身份证进行补领: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异地回执单的方式:只有部分省份开通;异地补办身份证的网上通道。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一、身份证丢失,去哪里补办?
    1.如果是在本地丢失,那么你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补办身份证。
    2.如果是异地丢失,那么你可以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补办身份证。
    2.如果是异地丢失,那么你可以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补办身份证。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补办流程是什么?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补办流程是什么?
    本人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本地补办的,需要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补办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然后,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进行人像采集、校验身份。
    需要注意的是,在补办身份证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用40元。切记,缴纳完费用,要领取办理回执。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领取通知或者补办身份证的60个工作日以后,个人可以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一般情况下:在收到领取通知或者补办身份证的60个工作日以后,个人可以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三、身份证的有效期
    三、身份证的有效期
    身份证的有效期,分为固定期限和长期。对于不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16~25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26~45周岁的,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长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