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没有达到24小时也能立案。具体包括:
1、有
证据证明失踪人的人身安全正在受到侵害。
2、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8条第2项规定,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
(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
(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
(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