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魏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员工是按佣金拿工资的,但是现在想离职,离职公司没有回应。现在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他们离开工资,他们会被扣除吗?

讨薪
2023-06-21 17: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应该以违约等借口扣除员工的工资。但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有。员工只要付出了劳动,那么员工无论以什么方式离职,单位都需要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就算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单位辞退员工,也仅仅只能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但是不得克扣员工的劳动所得,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拖囘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有。员工只要付出了劳动,那么员工无论以什么方式离职,单位都需要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就算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单位辞退员工,也仅仅只能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但是不得克扣员工的劳动所得,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工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