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未成年怀孕三个月,男方不给钱

子女抚养
2023-06-21 18: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个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后女方怀孕,是犯法的。由于只有符合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才能结婚和生育子女,因此未成年怀孕的,违反了《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未婚怀孕男方不负责的处理办法:对于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无法主张相关权利。对于双方子女的抚养,女方可以主张相应的抚养费。且具体支付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未成年怀孕的可能有处罚。依据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相关法律,如果是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欠缴的,还应加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还将由相关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