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其他地方做了宫外孕手术,回到家乡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6-21 19: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报销。在外地发生生育、计划生育相关费用需额外提交:
    1.本人异地发生生育费用情况说明(需本人和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
    2.当地医院资质说明(说明需包含医院在当地的级别、医院是否属于当地医保定点机构,该说明由就诊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3.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上需写清末次月经日期、分娩日期和分娩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宫外孕属于生育并发症中的异位妊娠,生育保险可以报销,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报销方法是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报销。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结婚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不能提供结婚证等材料的,宫外孕手术费用不予报销。宫外孕手术终止妊娠,属于人工流产,也是流产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女职工流产的,带着相关证明,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 法律分析:异地报销是可以的,但是报销比例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的。异地就医,必须先向参保地医保申请,同意了,才可以的,这样费用才能回参保地报销,未经批准的,是不能报销医保的,现在都是以市为统筹机构单位,所以跨市就是异地了,必须要按照异地就医的手续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