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判决书下来了,以后的判决时间是怎么计算的?是他被拘留的那天,还是从逮捕的那天起?

刑事拘留
2023-06-21 20: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刑不是从拘留那天算,有期徒刑的起算之日是从羁押之日开始。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普通刑事案件怎样进行判刑,要依据刑事案件的证据而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发下情况作出判决。
    1、法院审理案件后,如果案件的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确实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有罪的判决,依据犯罪情节进行量刑。
    2、如果依据法律的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罪的,应该作出无罪的判决。
    3、如果犯罪证据不足,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罪的,法院应该作出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的无罪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法律分析:判刑不是从拘留那天算,是从执行之日起计算,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法律分析:被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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