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才丢了身份证,能不能找回来?

2023-06-21 21: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丢失了身份证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对身份证进行补领: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办;异地回执单的方式:只有部分省份开通;异地补办身份证的网上通道。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身份证丢失之后只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前往公安机关补办即可,完成补办手续之后需要等待两个月以内的时间等待身份证下发。若我们近期有使用身份证的需求,就可以在补办身份证之后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它可短暂代替身份证使用,只需三天就能拿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第十六条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污损、残缺不能辨认时,应当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七条 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
    第十八条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补领新证后找回原证的,应当将原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 凡申报换领、补领新证的,需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近期标准相片两张。
    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申报补领新证的,原证作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