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给女方家见面礼,男方可以要吗?

彩礼
2023-06-21 22: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在法律上可以视为男方附条件的赠与女方,所以在特定的情况下,男方可以向女方主张返还彩礼。而嫁妆则属于女方家庭赠与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要回:
    1、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打算结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方给付彩礼,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要回:
    1、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打算结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