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这个月在工厂做错事导致3500元损失,工厂要求全额赔偿,这个月工资我才3000元,然而就要扣上个月还没发的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2 01: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若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不能扣发全月工资。扣发全月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如果劳动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每月扣的工资不得超月薪的二成。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扣除工资违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法维权。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