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低保不能超过1000块钱吗?

2023-06-22 04:5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即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分为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低保是按家庭收入核算的,农村低保是指对持有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
    而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 办低保都需要下列手续:先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然后由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再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后审批通过的,申请人可享受低保待遇。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低保不合理可以去当地的财政、民政部门或者审计、监察等部门投诉。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低保资金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和使用情况等,有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的义务。
    法律依据: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城乡低保资金信息公开制度,对资金的管理办法、分配因素和使用情况等,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资金安排、预算执行、资金管理、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和实际效果等的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关问题。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城乡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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