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晚上产生声音多少分贝算扰民

业主维权
2023-06-22 06: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晚上22点至次日6点超过规定分贝属于扰民。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属于噪音污染,居民所处的地方出现以上范畴之内的行为属于扰民。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 扰民通常是晚上22点至次日6点。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属于噪音污染,居民所处的地方出现以上范畴之内的行为属于扰民。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 正常居民楼昼间达到55分贝,夜间达到45分贝算扰民。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是扰民,属于噪音污染。
    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四)交通干线,是指铁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内河高等级航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