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陈律师。我给了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工作。他没有付工资,也没有欠工资。他承诺赔钱。当时,他说他已经给了我一个月了。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给我打电话。每次他向他要钱,他总是说他等了好几天,别的什么也没说。他说他现在没有钱,等了三个多月。陈律师,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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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商:遇到对方老板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三)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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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东西做完了不给钱做法如下:
1、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未签订劳动
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
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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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把
证据固定下来,比如说让老板给您打一个公司的工资欠款凭证。如果不打的话,通过录音的把公司工资欠款金额固定下来,加上工作时的其他证据,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到
劳动仲裁部门去申请
仲裁。
如果劳动仲裁部门或监察部门认为不是劳动关系,那可以到法院作为民事的案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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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