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女人个人买房,属于女人个人独有,离婚需要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2 06: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房产单独所有,离婚的时候一般不需要分割。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
    为防止房主私自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并不表示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1、夫妻婚后单独一方买房离婚分割如下: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个人房产在婚后的增值部分离婚时不一定要分割。如果房产是自然增值的,则增值部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出于投资目的所买,则增值部分属于投资收益,在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在婚内获得的投资收益应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