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结婚
2023-06-22 07:0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进行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3、符合条件的发放新的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证明有:内地居民需要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婚姻登记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与条件如下:
    1、当事人持有身份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并且仍然维持该状况;
    3、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十二条,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