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残疾人骑电车被扣了,怎么回来

行政处罚
2023-06-22 07: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动车被交警扣了取回来的流程如下:
    1、到交警中队交罚款,由交警中队开具放行通知单;
    2、携带放行通知单、购车发票、违法单据、身份证、合格证、购车发票及后三项的复印件到停车场寻车;
    3、找到车辆后,停车场人员要核对电机上钢印号码与合格证相符后才能放行;
    4、放行前要交拖车费以及停车费,停车场费用交齐了才能拿车驶离停车场。
    交通违章扣留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驾驶证的;
    2、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电动车被扣了,没有发票和合格证不能取回。对于有牌照的电动车车主在取车时,需要携带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驾驶无牌电动车被查扣的驾驶人,需携带电动车发票、合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交警处罚时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处理交通事故步骤是什么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被交警没收的电动车能要回来。一般来说被交警查扣的电动车会被交警送至一个专门的地方进行存放。被扣押的电动车是可以被拿回的,但是需要办理相关取车手续以及交一定的罚款。
    骑电动车应注意什么
    1、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装备要齐全,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检查刹车是否灵敏;
    2、不要乱走机动车道、按规定的走非机动车道,保持安全速度驾驶;
    3、电动车的后视镜不要随意的拆了,不再使用。
    这样子很不好;
    4、新手的话,雨天尽量少出行,雨天雨衣也会阻挡视线;夜间也是新手少点夜间驾驶,夜间驾驶记得开后灯;
    5、不随意变道,不和机动车争抢,转向记得提前要打转向灯;
    6、上路行驶不要怕,要胆大心细,多看周边情况,不要低头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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