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中的租方有哪些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22 08: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可按下列方式来认定:
    1、根据租赁合同的内容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一方违约的,按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2、无约定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责任包括:
    1.租赁物存在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4.租赁物违法违规;
    5.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限制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在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在房屋出租给租赁人,并承担有关的修缮义务。因此租赁合同中出租方违约责任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出租方未按照约定将租赁物及其附属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给承租人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二、出租方交付的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租赁合同的要求,或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的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方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照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或者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