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交房,半年全额物业费2000元。这笔物业费不打折吗?物业现在下半年收取物业费,打六折,上半年物业费返还40%。这不等于上半年全额缴纳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6-22 09: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从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收取。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未入住房子,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的,就要交物业费。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因为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 未入住房子但业主已办理入住手续的要交物业费,开发商未交房的业主不需要交物业费。业主办理相关入住手续后,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业主即使未居住也需按时交纳物业费。
    因为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