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读职中读的大专第三年要去实习可以不跟着学校自己去实习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2 09: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习期一般不受劳动法的保护。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也与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但是仍然受到民事法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的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
  • 实习生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可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及劳动就业保障范围都作了明确规定,而依据该条规定,在校生并不符合“劳动者”定义的条件。
    实习生在实习单位实习期间的身份仍然是在校学生,实习的本质只是课堂教学内容的延伸,并不会因学习场所的改变而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因此,实习学生不能算作我国《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
  • 实习生能与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实习协议。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
    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