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定残一个月后死亡,如何主张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2 09: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计算方法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乘以20年。除此之外还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丧葬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申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所需的材料: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赔款收据;
    2、死亡证明;
    3、保险单正本,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4、事故责任认定书;
    5、赔偿依据的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以下材料是申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需要的:
    1、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赔款收据;
    2、死亡证明;
    3、保险单正本,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4、死者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5、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纯收人的标准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