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84年不到结婚年龄但生了孩子,这样的属于事实婚姻吗?

2019-05-26 10:5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确定:对于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的问题,最好由双方协商解决。在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及双方的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父方条件较好,母方也同意的,也可以交由父方抚养。当子女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哪一方抚养,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根据婚姻法第6条的规定,男性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的不得早于20周岁。凡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但根据婚姻法第50条规定的精神,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基于本民族,宗教、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可以对法定婚龄作变通性规定。
  • 没有到法定婚姻结婚,现在还没有达到的,婚姻是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如果现在已经达到法定婚姻了,那么这个婚姻就不能在宣告无效了,而是要按照有效婚姻,提起离婚诉讼。
    无论是婚姻有效还是无效,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对于孩子来说享有的是同等的权利,双方都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财产的分割,如果确认是无效婚姻的,那么不成立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各归各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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