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什么证件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2 10: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索赔一般需要的证据如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3、收入证明;
    4、伤残鉴定意见书;
    5、交通票据;
    6、其它证据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受害人身份证、被抚养人户籍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发票、病历本、检查检验报告;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伤残鉴定报告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交通事故索赔需要的证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费用发票,包括医疗费发票、交通费发票、住宿费发票、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等;
    3、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
    4、医院就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
    5、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
    6、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以及被抚养人亲属的户籍证明。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以及其他费用的计算依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一款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