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资公司法人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成立
2023-06-22 11:1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资公司变更法人需要申请人携带营业执照,通过变更的决议等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通知书表明的日期内,领取营业执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 外资公司法人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有: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变更决议文件;
    3、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变更法人需要以下资料:
    第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第二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第三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第四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第五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第七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