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共同财产,还有贷款,离婚后怎么能转移到女方名下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2 12:01: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自己名下方法如下:
    (1)夫妻商议,签转让合同。一方自愿放弃自己的财产权益。那就可以不需要离婚也可以把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个人财产,强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合法分割后自然就转变为个人财产;
    (2)财产公证。
    夫妻双方可以进行财产公证,拿着所约定财产的权利凭证和相关的凭证,在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是否能够变更贷款人,主要看债权方(贷款一方)是否同意。如同意的情况,可以办理转移贷款。
    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房产、债务要进行分割。常见的共同贷款主要为房屋按揭贷款及车贷。
    如双方已经通过协议离婚或法院判决、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约定了归为一方所有,且后续贷款由得房一方负责还贷,双方可以向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提供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离婚协议等材料,在考察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以后,如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变更贷款人手续。
    【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转移财产的不构成犯法。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前,双方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的,双方对各自的财产是拥有所有权的,双方可以任意处理各自的财产,即使将财产转移了,也不构成犯法,这个行为是合法的,在婚后有转移财产行为的,才属于犯法,毕竟婚后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不可以私自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