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QQ号被盗,那个人真正正在拿着我的QQ号向我的QQ好友骗钱怎么办?

网络诈骗
2023-06-22 12: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考虑报警
  • 当事人在被骗后可以立即报警处理,并提供相应的线索和证据,如果公安机关能抓捕到违法行为人,并且其有偿还能力的,被骗200元能追回。但是本案报警后只能作为治安案件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 盗窃qq属于违法行为,会行政处罚,罚款或拘留,如果盗窃QQ诈骗好友钱财属于诈骗罪,盗窃是手段,诈骗钱财是目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