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弟可以结婚,同时应当满足结婚年龄条件,且结婚的双方不得有配偶。
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的男女双方均不得有配偶,其不得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血缘关系,符合条件的,则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
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