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房东转租后,原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吗?

房屋租赁
2023-06-22 15:4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房东私自转租的处理方式是可以解除原来的租赁合同。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合法条件一: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
    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合法条件二: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
    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转租房子房东是否有权利收回,要看情况。如果属于擅自转租的,房东在转租后六个月内知情但不同意转租的,可以依法收回房屋;但如果房东在知道转租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不能收回房屋。
    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法律分析:情况分为两种:一房东知情转租事宜便不能收回房屋。如果在业主与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允许二房东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或者业主知道二房东将租赁房屋转租而没有明确表示反对的,那么二房东与房客之间的转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合同,一房东就不能收回房屋。
    一房东不知情转租事宜就可以收回房屋。二房东未经允许私自将房屋转租,那么,就不能限制原房主的权利,一房东就可以收回房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