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在外面欠了很多年,但是没有用在一起生活。我老婆帮我还了20万左右的债,孩子一岁多了。我老公每个月的工资没有按时上交,或者给的少了2000多,满足不了日常开销。夫妻关系破裂,想离婚,索要之前帮老公还的钱。他们没有存款,婚前买了房子,没有车

婚姻债务
2023-06-22 15: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能够协商解决的,就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能协商的或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决纠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有个人债务,有夫妻共同债务
    若是个人债务就不存在纠纷的情况,个人负担的债务以个人的财产承担。夫妻共同债务,能协商解决的,就能避免诉讼,节约成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
    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离婚有债务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共同协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共同承担偿还义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需要根据法律的相关要求来认定,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夫或者妻一方,不用偿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二人分居两年,但二人未办理离婚,也未对双方的财产约定其归属,对于债务的承担也没有约定,故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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