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可以在深圳申请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3-06-22 16:4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深圳办离婚证的地方为民政局。夫妻双方可以到该方的居住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需要起诉离婚;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分析:可以,但是需要一方或双方是深圳户口。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在深圳离婚去民政部门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拿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两寸免冠照两张,若夫妻双方都不是深圳户口,但有一方在深圳办了居住证满一年,不愿意回结婚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可以采取法院速裁的方式办理离婚,几天之内就可以办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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