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后自建房,准备办证但是只写男方的名字,这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2 17: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个人财产在婚内购买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个人房产,与另一方无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的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且房产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该房产应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只写一方名字房子也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若双方对该房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的,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