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了户口在外地怎么办?要回户口所在地吗?

2023-06-22 17:3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的不需要,到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夫妻双方都没有在户口所在地的,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因为离婚和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是一样的,是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去申请离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一、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如果是诉讼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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