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看守所37天出不来。以后出来的机会有多大?

刑事辩护
2023-06-22 18:0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进看守所37天出不来不一定会被判刑;也存在查到后面发现证据不足的情况,时间到了就得放人,不起诉的情况。如果是行政拘留,最长拘留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37天,之后一般会有一个结果,要么逮捕,要么放人。
    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三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第五条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
    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设置看守所。
  • 看守所37天是可以出来的。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看守所37天是可以出来的。刑事拘留一般是三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