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损坏了公司的手机,员工是否需要全额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22 19: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损坏原因而定。如果员工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答案:需要赔偿,但是否要全额赔偿,按劳动合同约定而定;劳动合同未约定时,应当看用人单位是否也存在过错,如果用人单位同样存在过错,员工和用人单位应当按过错程度分摊损失。
    一、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二、类似判例
    宁国市华宇包装有限公司、王大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皖18民终1284号判决。
    三、判例解读
    1.员工因自身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是否要赔偿?
    根据第一项所列法律依据,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予以赔偿。
    2.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相关内容,是否还需要赔偿?
    2.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相关内容,是否还需要赔偿?
    本判例中一审法院认为:“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侵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二审法院对此意见未持异议。
    3.赔偿标准是否应全额赔偿?
    3.赔偿标准是否应全额赔偿?
    本判例中,法院认为“劳动者在工作中存在工作失误,该劳动者则应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法院还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害赔偿内容,没有制定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对员工仅进行了几天的培训没有进行胜任力考察,没有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也存在过错,判决员工承担30%损失。
  • 员工损坏公司设备有以下处罚:
    1、如果是自然损坏是属于自然磨损,员工是不需要赔偿单位,如果是员工故意损坏,员工需要赔偿单位损失;
    2、赔偿方式可以由员工和单位协商进行。也可以在员工工资中按照比例抵扣;
    3、因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