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严建峰律师。他们在一起生活了30年,生了两个儿子。他们已经20多岁了。这个女人的户口也搬到了那个男人身边。现在两个人的关系破裂了,不能住在一起。这是真正的婚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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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实际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被称作
事实婚姻。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同居没领证,且已经符合
结婚的实质要件的算实施婚姻。在此之后同居或者不满足结婚实质要件的,不算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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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