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和朋友一起吃饭喝酒跳河自杀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2 19: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一起喝酒责任划分应当根据当事人的,比如说如果存在极力劝酒,强制性的劝酒,或者是通过某些事要挟对方喝酒的,都是属于存在过错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关于共同喝酒致死实际上是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的。
    但是明确了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因为劝酒等行为导致行为人死亡的,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这种情况下,一起喝酒的人一般不承担责任。朋友一起喝酒,一般属于正常的情谊行为,但是在喝酒过程中有劝酒的行为,事后没有尽到相应的照顾义务,是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
    但是,喝酒之后自杀的行为,并不能归责于其他人,因为生命是非常重大的法益。
  • 跟朋友一起喝酒,酒驾了,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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