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身份证丢了,好像有人拿着我的身份证申请营业执照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22 20: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营业执照遗失,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然后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持开具的法律依据:《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审查员会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营业执照遗失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二十七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法律分析:当事人身份证领取凭证丢了,可以由当事人本人持有户口本,到办理身份证的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可以本人凭户口本领取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当事人身份证领取凭证丢了,可以由当事人本人持有户口本,到办理身份证的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可以本人凭户口本领取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