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一位老师,计件工资是分开的,一半的工厂记得加班费和法律吗?
-
计件工资制也有加班费。如果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要求加班的,根据工作时间的不同分别按照计件单价的150%、200%、300%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
在计算计件工资时包含加班费是不合法的,加班应该另行支付加班费。计件工资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加班费则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法律分析:要具体分析,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事先约定工资标准中包含加班费,却未约定加班费的具体数额,由此
合同条款产生歧义时,如果实际执行中确实既有平时延长工作时间,又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补足劳动者加班费差额。法律依据:《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第五十七条 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自不作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