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朋友欠了15,000元,调解后还了3000元,现在又不还了,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2023-06-23 00: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调解如果还是不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故意欠钱不还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欠钱不还,双方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解决民事纠纷的方法有双方协商解决,由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据司法部颁布的法律依据:《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
    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 调解后对方还是不还钱的,在两年内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当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一般情况,就是从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如果没有履行期间的,从判决书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如果超出两年时间也是可以申请执行的。
    但是如果对方对执行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过审查成立的话,就不会执行了。所以判决书生效后,建议及时申请强制执行。涉及专业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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